有形亦是气,无形亦是气,道寓其中矣。
在理气关系问题上,程颐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,这就是体用一源。从这个观点出发,一切事物的产生、发展和灭亡,都能得到解释,即一气聚散、往返、出入的合规律的表现,因而理也是客观的。
但他们所谓物,并不是自然物,或主要不是自然物,而理与物又是本末关系,凡物有本末,不可分本末为两段事,洒扫应对是其然,必有所以然。另一方面,太虚之气与万物,既是生成关系,又是体用关系,说明他还没有把自然科学和哲学本体论真正区分开来。或言未有天地之先,毕竟先有此理,有此理便有此气。但以上所说,都是从形而上的观点讲理气关系,如果从形而下看,朱熹还提出以气为本体的思想。比如鸢飞鱼跃,分明是见得道体,随时发现处,鸢戾于天,鱼跃于渊,上至天,下至地,说明自然界的发育流行,活泼泼地充满了生机,但为什么能够如此呢?鸢飞鱼跃,费也。
他们批判地吸收了程、朱关于理是规律等有关内容,但是重新颠倒了理气关系,理不再是观念实体而气变成了唯一实体。在理气范畴上,有重要发展的,是罗钦顺、王廷相、王夫之等人。他在论述一两范畴时,和方以智有很多共同点,并且都有批判哲学的特点,但他并没有把对立统一归结为虚空。
[17] 就是说,统一体由对立面构成,没有对立面则没有统一。就其形式而言,有以类而对者,有以反而对者。[3]《易义》,《文集》卷五。如天之生物,不能独阴,必有阳,不能独阳,必有阴,皆是对。
理学宇宙论中的辩证法思想,主要是通过这两对范畴表示出来的。未分为体,属阳,而虚静属阴。
周敦颐的太极与阴阳,也是一与两的关系。他们从事物中看到差别和相对性原理,并从这里找到事物变化的原因。因此,自然界(包括社会)的发展,从根本上说,只能是稳态的、缓慢的、持续的甚至是循环式的渐进过程。[14] 这就是一分为二的普遍性。
他的一分为二的思想,对后来的朱熹等人,产生了重要影响。以气化言之,阴阳各成其象,则相为对,刚柔、寒温生杀,必相反而相为仇。进入 蒙培元 的专栏 进入专题: 理学范畴 。[32]《答胡广仲》,《朱文公文集》卷四十二。
如果说,在理学范畴论中,人们只是一般地提出一分为二、一物两体、理有对等命题,那么,方以智在总结前人成果的基础上,从一和两两个方面探讨了二者的关系,从而把一两范畴推到了一个新阶段。他关于极然后反,其困必亨,虚者反实,则实者反虚[3]等等物极则反的命题,说明对立面是互相转化、互相过渡的,自然界没有绝对对立、一成不变之物。
他指出,如无对则天下之理势,一切畸零赘剩侧峻尖斜,更无齐整平正之处[32]。凡天下之事,一不能化,唯两而后能化。
两者,阴阳消长进退,一不立,则两不可得而见,两不可见,则一之道息矣。[59]《上经·乾》,《周易内传》卷一上。朱熹对于对的解释,比二程更加具体。任何事物都由对立面构成,有虚则有实,有屈则有伸,有终则有始,如果没有对立面互相发明,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单独存在,事物也就不成其为事物了。天尊于上,但又入于地中,无深不察,地卑于下,但又升入天际,无高不彻,其界不可得而剖也。有一必有二,二本于一,天地之间互相反者,本同处于一原。
这种绝对一元化的理论,限制了对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具体分析,因而带有封闭性。斯理也,推之其远乎?人只要知此耳。
这虽然是一种观念论的说法,但又是从大量经验知识中总结出来的,并上升为普遍原理。两之用不离一之体,而一之体由两之用而成。
一分为二产生万物,但二又统一于一,一是二的统一体,不在二之外。辩证法范畴也有主观同客观之分。
所以为人者亦由是矣[46]。在这一思潮中,一两范畴逐渐从象数学中解放出来,获得了普遍的哲学意义。阴阳既然互解,道只能变成阴阳之外的独立存在。王夫之关于一两范畴的逻辑分析,还有以下几点值得提出。
[38]《药地炮庄·齐物论评》。张载把它运用到一两范畴中,使这一概念更加深化了。
[54]《系辞上》,《周易外传》卷五。火、金属阴,而有阳刚之性。
[29] 运用到政治上,则提出居安思危,思患而豫防的思想,为封建社会的长久之治提供理论根据。张载也看到对立面的斗争,并且认为,对立和斗争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中,太虚之气虽湛然无形,但聚而成物,则有形象,有象斯有对,对必反其为。
物理极而必反,故泰极则否,否极则泰[27],物极则反,事极则变[28]。除了这种观念论的论证,我们看到,朱熹这一思想意味着理并不是一个绝对实体,其自身包含着对立的因素或成份。[13] 太极阴阳虽非数,但天、地、人之数皆不离太极阴阳,阴阳之中,各有天地人,天地人之中,各有阴阳。[6]《欧阳文忠全集》卷七十七。
几则是贯通空间和时间的总体呈现。[62] 阴阳不能各自孤立,只能在太极统一体中互为存在。
按照这种理解,万物都是一气相通,故能发生感应。相因者皆极相反,一中有二是天地间之至理[42],从而确定为普遍原则。
是非善恶也都是相对的,不是不可转化的,非可以变成是,是可以变成非,其别不可得而拘也。[36] 有两便有对立,互相消长,互为盛衰,此盛则彼衰,彼盛则此衰,不能永远处于平衡状态,盛者不能常盛,衰者不能常衰,从而出现了转化,进入新的平衡,这就是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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